2015年五华县中小学信息技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五华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15年五华县中小学信息技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B67N0911
二、项目名称:2015年五华县中小学信息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3226.7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2015年五华县中小学信息技术设备采购;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产品(电脑、短焦投影机、实物展示台、交互式电子白板)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电脑、短焦投影机、实物展示台、交互式电子白板)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4.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6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④原件现场核查):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④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⑥招标文件发售表(点击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文件时间:2015年9月29日下午14时00分至14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501B67N0911.rar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小姐、刘小姐
招标文件编制人:蔡海宇
电 话:0753-2398938(梅州)、020-87258495(广州)
传 真:0753-2398936(梅州)、020-87284598(广州)
邮箱:2398936@163.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5楼
邮编:514000
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账号:
开 户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 号: 44-193201040001944
2. 采购单位:广东省五华县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
3. 采购监管部门:五华县财政局
电话:0753-4431000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