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半坡乡采购整乡推进项目胡椒产业补助水泥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绿春县半坡乡采购整乡推进项目胡椒产业补助水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送达地点。(距离绿春县城6个小时越野车程)
2.2 交 货 期: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完成供货。
2.3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要求。
2.4招标范围:水泥数量2000吨;采购标准国家标准32.5R。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厂家或经销商;
(3)必须有相应的生产或(代理)销售资质;
(4)产品需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证、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需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5年 9月7日至2015年 9月11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绿春县财政局一楼)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制造商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需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6. 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1、谈判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2、谈判申请文件接收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绿春县公共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绿春县财政局一楼
联系人:李锐辉
电 话:1398803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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