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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东四街道2015年环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管委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15: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四街道2015年环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管委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东四街道2015年环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管委建设项目)第三标段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乔工

      联系电话:64018282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17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潇、刘源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        话:67117194       

  传        真:67173666

      三、项目名称:东四街道2015年环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管委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项目编号: BJJF-2015-1189

  资金情况:财政预算资金 人民币伍拾捌万肆仟陆佰零捌元陆角壹分(¥:584608.61元),其中第三标段监理费为: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柒拾叁(¥:15473元。)

  用途:第三标段仓南胡同12号院、仓南胡同14号院全过程监理

  采购数量:1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监理

  四、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东城区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检发〔2015〕46号),投标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8日14时00分

      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7室

  七、项目联系人:罗潇、刘源

      联系电话:67117194

  八、公告期限: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1日

  九、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需提供总监任命书(原件)及相关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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