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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融安县2015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15: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融安县2015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JT-ZSSFZ[2015]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安县2015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水利局柳水利农水[2015]26号文、柳水利农水[2015]27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财农[2014]242号文、桂财农[2014]257号文下达了融安县2015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融安县农田水利管理站,招标人为融安县农田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159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融安县沙子乡,涉及麻山村、三睦村、红妙村、沙子村、桐木村、古益村等6个行政村。

工程规模:本工程设计灌溉面积1.48万亩,其中渠道灌溉面积1.0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万亩。新建拦河坝1座、沉淀池1座、1000m³调节水池2座、管网敷设60.39km,阀门井45座、排气阀井27座、泄水井8座、整治山塘2座、改造堰坝5座、改造泵站3座、渠道衬砌91条共长84.24km、分水闸39座、路涵51处、渡槽7处及人行便桥261座。

招标范围:融安县2015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服务。本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 ,监理费总投资70万元。

计划工期:133天(日历天),201510202016229,监理服务期:自20151020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5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 1 人持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至少有 1人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

3.6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出具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查询内容主要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查询函为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内查询方有效,在开标时提交一份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5 9 16 日、2015 9 21 日至 9 24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以上打印件或复印件须带原件交验。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打时间不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收据复印件。

4.4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 2015 9 24 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 2015 10 9 10 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融安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地址:融安县长安镇东兴路65

联系人:林 勇

电话:0772-8112003

传真:0772-8112003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

邮编:530000

联系人:周祺

电话:0771-2861191

传真:0771-2861195608

 电子信箱:gxjtyf@163.com

    址:http:// www.gxjt.net         

                        

 

   招标人:融安县农田水利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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