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教育信息中心中心机房改建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庆县教育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庆县教育信息中心中心机房改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庆县教育信息中心中心机房改建
项目编号:LJD-YQ-201507-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双燕
项目联系电话:010-691786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庆县教育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新城街112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010-691817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双燕,010-6917868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康安小区15号楼2至3层15-9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延庆县教育信息中心中心机房改建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延庆县教育信息中心中心机房改建
招标编号:LJD-YQ-201507-009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延庆县教育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新城街11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18174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康安小区15号楼2至3层1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178683
招标内容
本次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万伍仟肆佰叁拾柒元叁角陆分(¥2305437.36元)。
采购数量及简要技术需求
机房改建项目一整项,包括:环境装修装饰系统、电气系统、防雷系统、新风排风系统等。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本项采购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供应商所投货物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9月06日至2015年09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不办理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康安小区15-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现场踏勘:2015年09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集合地点:延庆县教育信息中心大门口
开标地点:延庆县教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其中,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55分)、价格部分(30分)。
联系信息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双燕
联系方式:010-69178683。
备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一年内的企业可提供当年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
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0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4)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 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本项采购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供应商所投货物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5437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6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康安小区15-9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延庆县教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小微企业价格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