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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淮新河灌区阜阳市十八里河南涵、伍明南涵拆除重建工程监理标招标公告皖C-2015-SH-GC-Z-325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11: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茨淮新河灌区阜阳市十八里河南涵、伍明南涵拆除重建工程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基函〔2014〕978号、皖水基函〔2015〕838号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承担70%、地方承担30%,招标人为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茨淮新河灌区阜阳市十八里河南涵、伍明南涵拆除重建工程位于阜阳市境内、茨淮新河南岸。十八里河涵既有引水功能,又有自排功能,灌溉面积为2.0万亩,排涝面积8.2km2。该涵引水流量2.0m³/s,排涝流量为13.7 m³/s,涵洞采用单孔钢筋砼箱式结构,孔径3.0×3.0m(宽×高),长50m。伍明南涵具有引水功能,灌溉面积为2.2万亩,该涵引水流量为2.2 m³/s,涵洞采用单孔钢筋砼箱式结构,孔径2.0×2.5m(宽×高),长63m。工程概算投资593万元。
2.2招标范围
茨淮新河灌区阜阳市十八里河南涵、伍明南涵拆除重建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编号CHXHSBWM-JL-201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监理服务器
计划工期3个月,监理服务期:5个月
2.4监理费估算价: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3)2010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指:水利工程项目;同类项目指:涵闸项目);
(4)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5)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6)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时间:2015年9月 2 日以后。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以电子档形式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开标现场缴纳。
4.3下载地址: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企业入口”,选择 “建设工程”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23日 09:00,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见一楼、二楼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上转出,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十八里河南涵、伍明南涵监理标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小波
电 话:0552-205287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东楼六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552-3092287 15855764702
传 真:0552-3092281
E-mail:ahaz@163.com
网 址:www.ahanzhao.com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保华
联系电话:0552-2071650
10、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蚌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1280601021000081302011267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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