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应急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应急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应急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FKTZB-2015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1122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联系方式:陈先生 电话:137059731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柳 电 话:0591-871122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当年新成立企业不需提供);如无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的,请提供上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电子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CCC认证、节能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扫描上传后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并一同胶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已办理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将“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函”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6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完成报名手续后7七个工作日内或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不含当日)之前, 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不含传真和电子邮件)提交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条件。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