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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移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11: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移机服务项目已批准,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移机服务项目

2.2 招标内容:设备的搬迁包括了机房的建设和改造,X线防护、整机的拆卸、搬运、安装、调试

2.3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CT等大型影像设备移机(含放射科电缆沟建设、西门子CT设备维修)

    第二标段:西门子公司1.5T核磁共振设备(Essensa)移机(含500L液氮的添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医疗设备搬迁,并具有X线防护、整机的拆卸、搬运、安装、调试经验。

3.3、投标人须先到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中中标则选择标段靠前的标段中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06日至2015年09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代理部)持以下资料报名。

4.1.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2012年以来类似医疗设备搬迁项目的合同;

4)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此项目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需要有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代理部)

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伍佰元整。

5.2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代理部

联 系 人:张舒婷

电    话:0371-86226101

       2015年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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