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消防大队室内篮球馆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工业园区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工业园区消防大队室内篮球馆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工业园区消防大队室内篮球馆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LFHZC2015-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教导员
项目联系电话:1394368011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工业园区消防大队
地址: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刘教导员13943680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祥悦1890436215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工业园区消防大队室内篮球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工业园区消防大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工业园区消防大队室内篮球馆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LFHZC2015-24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工业园区消防大队室内篮球馆改造工程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工业园区消防大队指定时间。
4、交货地点:工业园区消防大队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于请于2015 年9 月06 日至 2015 年 9 月 10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四楼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5年 09月 28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5年 09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年 09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工业园区消防大队
招标联系人:刘教导员
联系电话:139436801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
联系人:孔祥悦
电话: 18904362157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6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四楼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话联系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四楼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工业园区消防大队室内篮球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工业园区消防大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工业园区消防大队室内篮球馆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LFHZC2015-24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工业园区消防大队室内篮球馆改造工程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工业园区消防大队指定时间。
4、交货地点:工业园区消防大队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于请于2015 年9 月06 日至 2015 年 9 月 10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四楼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5年 09月 28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5年 09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年 09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工业园区消防大队
招标联系人:刘教导员
联系电话:139436801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
联系人:孔祥悦
电话: 1890436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