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体育(会展)中心建设项目之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空调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北京杉浩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新乡市平原体育(会展)中心建设项目之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空调设备采购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新乡市平原体育(会展)中心建设项目之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空调设备采购
2、招 标 范 围:新乡市平原体育(会展)中心建设项目之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空调机组设备供应、配合安装及调试;本次采购的空调位于于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空调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角
5、标 段 划 分:一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供货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空调机组为60日历天,风机盘管为45日历天。
7、质 量 要 求:合格,争创鲁班奖,空调设备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申请人资格要求
1.1申请人若为制造商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申请人须提供自2012年3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空调设备的销售业绩。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2申请人若为经销商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拟投空调设备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申请人须提供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须用两个空调设备生产厂家产品,则须提供两个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申请人须提供空调设备生产厂家自2012年3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空调设备销售业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9 月 6 日至2015年 9 月 10 日 17:30。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9 月 17 日15: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1 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住建委: 0373-3051878;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
招 标 人:北京杉浩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3-7012515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39501851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5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