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高速双色打印输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11: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高速双色打印输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JCZ201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高速双色打印输出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2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高速双色打印输出设备。(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附件《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是产品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中文参数证明函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的前三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把报名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送至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59231730分。在提交报名函的同时,带齐以下证件(正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的前三年,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928945分(注915分开始受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928945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自201596日起至20159101730分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向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时,请将反映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十三、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5924日(以当天17:00前到达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银行账户为准,逾期无效)。

3、投标保证金交款帐户(请以转账、现金入账或电汇形式,并注明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汕头市工商银行金樟支行

  号:2003 0207 0920 0058 613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同志、黄同志

电话:0754-88631275        传真:0754-88631275

联系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5514

2、采购人联系人:陈同志

电话:13502716136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环路183303房。

 

 

汕头市金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96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