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监狱专用安全警戒设施采购与安装GXZC2015-G1-0442-YLZB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7210046)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监狱专用安全警戒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监狱专用安全警戒设施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 GXZC2015-G1-0442-YLZB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 米 | 2415 |
2 | Φ550@ | 米 | 2510 |
3 | 1.44× | 套 | 6 |
4 | 3.4× | 套 | 2 |
5 | 78.0×3.5× (长*宽*高)全封闭家属会见通道 | 套 | 1 |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914.31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4、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时必须提供)、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落款及授权日期必须为招标文件发售的有效时间内);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为原件);资料齐全并合格有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日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 年9月29日9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 年9月29日9 时(时间)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1、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招标采购单位)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771-5600102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4号
2、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韦成晓、杨丽敏;联系电话:0771-2611898 传真:0771-2808596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桃源路69号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