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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会议室二次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08: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会议室二次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会议室二次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XY-2015-1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瑛

项目联系电话:(021)64283207-82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地址:上海市哈密路1330号

联系方式:何平 (021)22058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瑛 (021)64283207-821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工程装修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资信状况良好。(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老标准)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老标准)。(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登记除外)。(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海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登记手续成为入库供应商并递交证明文件。(6)投标人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6日 09:30 至 2015年09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提供的所有原件供初审后退回,初审合格后复印件留存。符合上述要求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单位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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