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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2014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东兰灌片、武篆灌片节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07: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东兰县2014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东兰灌片、武篆灌片节水改造施工监理已由东兰县水利局以〔2015〕25、2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4]171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计划投资2400万元,建安费约为1849.6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东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5]39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东兰县东兰镇境内、武篆镇境内。
工程规模:东兰县东兰镇东兰灌片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区设计灌溉面积0.86万亩,共改造维修堰坝5座,引水流量0.28m3/s;改造电灌站4座;衬砌Q<0.1 m3/s的渠道共45.46km,并维修或新建附属建筑物65座,其中:路涵33处、渡槽23处、跌水9处。
东兰县武篆镇武篆灌片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区设计灌溉面积2.13万亩,改造电灌站10座;修复引水堰1座,引水流量共0.12 m3/s;加固山塘1座,库容1.5万m3;渠道防渗159条共55.27km;新建渠道附属建筑物40座,其中渡槽13座,路涵24座,跌水3处。
监理范围:东兰县2014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东兰灌片、武篆灌片节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本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共10个月,自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监理服务期:2015年8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在停止投标资格期内。
3.4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注:招标人在填写要求的监理工程师人数时,可按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比例1:1配置)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 1 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5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7 提供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4.1根据《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发售和投标文件编制监督工作的通知》(桂水招标〔2014〕4号)的规定,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4.1招标文件将于2015 年 8 月  18 日至 8 月  24 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出售。购买招标文件时,由各潜在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⑴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⑶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身份证、职称证;⑷监理人员证、见证取样员证、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等证书复印件;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最近三个月所在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凭证;⑹投标人的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 2015 年 9 月 5 日 17 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项目定于2015年 9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兰县水利局      
地址:东兰县曲江路1号      
联系人:覃工                    
电  话:1890778581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池市新华路3号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8-2303466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单位名称: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2114810029300064535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8-2290116



 

招标人:东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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