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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污水处理工程、龙虎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勘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17: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受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污水处理工程、龙虎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污水处理工程、龙虎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勘察

项目编号:BGGC-2015-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7833874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方式: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138783387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路富源 电话(传真):0773-8221999

代理机构地址: 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公路局门面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乡污水处理工程、龙虎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编号:BGGC-2015-55)已由市发改行审字[2015]21号、市发改行审字[2015]158号、恭政办函[2015]235号、恭政办函[2015]2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恭城县嘉会乡、龙虎乡

建设规模:1、嘉会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1200立方米;2、龙虎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1000立方米

要求勘察工期:按招标人要求进场施工后(合同签订、招标人提供修建性规划图、场地具备开工条件),1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勘察后服务周期:从提交完整的勘察文件起直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招标范围:用地范围内的详细岩土工程勘察。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施工期间须驻现场监管质量、安全。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至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为原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4.3凡报名合格者,请持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到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4.4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与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市招标站市招字[2009]08号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9月22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恭城瑶族自治县住建局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

7.交易服务单位

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建局工程招标站(电话:0773-821417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13878338742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联系人:路富源 电话(传真):0773-8221999

 

 

 

 

招 标 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备案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住建局工程招标站

 

 

 

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3.2项目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施工期间须驻现场监管质量、安全。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2日 17:37 至 2015年09月0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2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为原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2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2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恭政办函[2015]235号、恭政办函[2015]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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