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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国土资源局磐石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17: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磐石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磐石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磐石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项目编号:JLTXY-[2015]-2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2-652509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磐石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磐石市磐呼路

联系方式:闫先生 0432-652509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薄丹 0431-8133133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一标段:石咀镇、宝山乡、福安街道、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朝阳山镇、磐石市城区。

招标内容与规模: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建立地籍调查及发证数据库;完成磐石市城区地籍更新调查及数据库更新、前期准备、全市控制点埋设及控制测量和成果汇总(地籍图、地籍子区索引等图件制作)、数据库设计、数据库整合、技术设计书编写印刷、评审等工作。确权登记发证面积约43.52平方公里。

第二标段:烟筒山镇、明城镇、吉昌镇、取柴河镇、红旗岭镇、呼兰镇、驿马镇、富太镇、牛心镇、松山镇、黑石镇。

招标内容与规模: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建立地籍调查及发证数据库;完成2015、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确权登记发证面积约77.03平方公里。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甲级测绘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2日 17:48 至 2015年09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市建设交易中心报名处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建设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磐石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磐石市政府采购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磐石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磐石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5]-224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石咀镇、宝山乡、福安街道、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朝阳山镇、磐石市城区。

招标内容与规模: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建立地籍调查及发证数据库;完成磐石市城区地籍更新调查及数据库更新、前期准备、全市控制点埋设及控制测量和成果汇总(地籍图、地籍子区索引等图件制作)、数据库设计、数据库整合、技术设计书编写印刷、评审等工作。确权登记发证面积约43.52平方公里。

第二标段:烟筒山镇、明城镇、吉昌镇、取柴河镇、红旗岭镇、呼兰镇、驿马镇、富太镇、牛心镇、松山镇、黑石镇。

招标内容与规模: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建立地籍调查及发证数据库;完成2015、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确权登记发证面积约77.03平方公里。

2.4服务期限:2016年12月30日前交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项目和全部成果文件;按照国土资源部2015、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点要求,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2.5质量要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确权登记成果保证能通过国家、省相关部门验收;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接收。

2.6采购预算:单价11.5万元/平方公里。总工程款最终以实际发生据实结算(有超过该预算的投标,采购人恕不接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甲级测绘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具有近七年独立承担过至少一个城镇(村庄)地籍调查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国土资源项目的同类业绩,独立完成并建立数据库,且项目成果通过系统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必须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3.4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与维护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6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市建设交易中心报名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吉林市建设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整;第二标段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期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石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磐石市人民政府楼0414室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0432-652509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 系 人:薄丹

电    话:0431-8133133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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