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西林县那劳河项目区渭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西林县那劳河项目区渭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水保〔2015〕18号对本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桂水规计〔2015〕41号下达本工程的实施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发〔2015〕15号、西林县财政局以西财农〔2015〕40号下达本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西林县水土保持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百色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百水招标备案〔2015〕67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西林县那劳河项目区渭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
项目编号:GXBSZC2015-G2-H0014-XY
工程建设地点: 西林县那劳镇。
工期要求:Ⅰ标段: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20日,主体工程完成日期:2015年12月 18 日,合同工程完成日期:2016 年 1 月 18 日;Ⅱ标段: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 20 日;主体工程完成日期: 2015 年 12 月 18 日,合同工程完成日期为 : 2016 年 1 月18日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计划投资约5516327元,具体内容如下:
Ⅰ标段:坡改梯工程30.27h㎡,蓄水池38座,沉砂池38座,截水沟1.16㎞,排水沟、跌水1.38㎞,生产道路0.89㎞,标志牌12块,宣传牌20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Ⅱ标段:种植水土保持林359.47 h㎡,经果林44.09 h㎡,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资质等级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类似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发售文件截至之日内开具方为有效),告知函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在开标会上提交,一份装订至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 招标代理机构 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年 9 月 14 日至2015年 9 月 18 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市政务中心六楼)
发售人姓名:何艳青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出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发售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内开具方为有效),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打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证明材料递交不全或资格证件(含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的,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投标人若购买招标文件不投标,自愿接受招标人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中,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Ⅰ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Ⅱ标段:肆万元整(¥40000.00元)。
户 名: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百色中山支行
帐 号:4500167611405070287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投标人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及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sggzy.cn)上发布。
8. 截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5年 10 月 9 日上午9时 00 分前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由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 10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百色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公开开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林县水土保持站
地 址: 百色市西林县
邮 编:533500
联系人:郑存任
电 话:1800786962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向阳路阳光新城B栋8楼803室
邮 编:533000
联系人: 何艳青
电 话: 0776-2699025∕∕13377262069
传 真: 0776-2699025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