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公安局2015-3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GZTL1661G/YD15G082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铁路公安局2015-3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22万元
四、项目种类及需求: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说明:本项目共分3个包组,除包组有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条款均适用于所有包组。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选投1个包组,不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须以本项目为单位对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项目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组1: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主要设备活体指掌纹采集仪具有中国公共安全产品认证证书(GA认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允许将项目部分内容分包或转包;
8.本项目只接受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注:请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④中国公共安全产品认证证书(GA认证);
⑤《政府采购廉政公约》(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包组2: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具备由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二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4.投标人若不是投标主要产品生产企业,须得到该产品生厂企业提供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
5.投标人投标主要产品须具备合法有效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投标的主要产品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以及无上述资质的分公司(子公司)投标;
9.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注:请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由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复印件;
②购买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③“3C”认证证书复印件;
④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⑤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备查)。
⑥《政府采购廉政公约》(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包组3: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4.投标人若不是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得到生产企业提供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注:请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复印件;
⑤《政府采购廉政公约》(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款到即发,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5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5年9月25日08时4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5日0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020-22644826 电话:/
传真:020-6261939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151号广州铁路公安局
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邮编:510630 邮编:/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帐号:38610188000123567
以上账号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保证金的汇款。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