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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膜结构停车棚修建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23: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金采确[20150801091]号)确认书批准,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的委托,就汤溪中学膜结构停车棚修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HZCG-2015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本工程预算50万元。详细招标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按《原标准》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按《新标准》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3.外地进金企业需提供《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02日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双溪西路658号双溪小区进来左转四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三天内不再受理质疑。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30日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出。

开户名: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号:3308010120100037052

开户行:泰隆商业银行金华分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08日14:00-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路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3楼开标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08日14: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路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3楼开标4室)开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665962

    址: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

代理机构: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晶        联系电话:0579-82131820  传真0579-82398901

    址:金华市婺州街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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