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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地区安保工作保安聘用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14: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地区安保工作保安聘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地区安保工作保安聘用

项目编号:TAHP-2015-ZB-349

采购内容及数量:保安人员45人。

工作内容:协助清河派出所负责清河街道管辖地区相应工作

预算金额:1728000.00元。

二、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路

三、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青清商厦405

   话:010-68016679/68019957-8006

   真:010-68016679-8002

联系人:陈先生 张女士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9 2 日至20159 16  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青清商厦405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9 22 9

七、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青清商厦405

八、备注:1、购买文件时须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安服务许可证》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报名材料。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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