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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15: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桂发改农经〔2014118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3]46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南宁市航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南宁市航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155,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邕宁水利枢纽坝址位于郁江干流南宁段邕江下游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牛湾半岛处,上距南宁市邕江一桥44km,距老口枢纽74km,下距西津水电站124 km。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75801km2,多年平均流量1290 m3/s,多年平均径流量407.1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 67m,相应库容3.05亿m3,水库总库容7.1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57.60MW,多年平均发电量2.206亿 kWh。枢纽所在河流航道属南宁—贵港段,航道等级为Ⅱ级。

2.2 工程建设地点:枢纽工程建设地点为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牛湾半岛处,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地点为坝首至水库库尾。

2.3 建设规模:水库总库容7.1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57.60MW

2.4 招标编号:KWAZNNHD5G2015026

2.5 招标范围: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具体监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文件》。

2.6监测服务期

1)建设期:工程建设期预测总时段为6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为48个月,自然恢复期按12个月计。

2)服务期间,需配合招标人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个工程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服务期满后,仍需配合招标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本项目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等。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2.8招标预算:本项目预算为1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分公司及支机构允许使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监测资质,但须提供总公司授权的委托书)。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3个会计年度(2012-2014年)的财务状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有近5年(20101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业绩(附合同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4人员要求如下:

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其中监测服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土保持监测岗位证书并担任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派谴现场服务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书。

对监测人员数量的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相关专业人数不少于6人。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59149162015921922,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胡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的发票由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人处开具)

4.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收据复印件。

4.4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5922 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转帐底单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水利信息网(www.gxwater.gov.cn)、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www.gxsljg.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5109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航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

邮 编:530021

联 系 人:曾秋宁

电 话:0771-5827812

传 真:0771-568938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5

   编:530000

联系人:兰俊黎

   话:17776016697

   真:0771-2023971

                       

招标人:南宁市航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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