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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舞钢市产业集聚区王大苗小刘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舞钢市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舞钢市产业集聚区王大苗小刘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舞财采购[2015]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舞钢市产业集聚区王大苗小刘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已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舞钢市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舞钢市产业集聚区北区经六路以东、五号支路以西,纬二路以南,四号支路以北。施工内容包括室外道路、绿化、门卫室、水池泵房、垃圾中转站、室外给排水、连街商铺、供电等室外所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两个标段,监理分为一个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施工内容包括室外道路、绿化、门卫室、水池泵房、垃圾中转站、室外给排水、连街商铺等;

施工第二标段:室外供电工程;

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所有施工工程进行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第一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预算员)具有上岗职业资格证书;

3.1.5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1.6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1.7本工程资格预审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及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预算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2、施工第二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2.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须具备输(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为须具有承装类(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2.3 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4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2.5本工程资格预审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监理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3.4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3.5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3.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注:1、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提供劳动合同);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提供20154-6月连续三个月的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公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并提供社保部门网站上查询网页,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提供社保部门查证电话、地址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6  日至 2015年9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10日18:00。

    4.2、报名时须携带: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资料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15年96日至 2015年9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30日10:00(北京时间) 。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舞钢市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
联系人:常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5-3890368   

2015年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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