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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2014年县乡公路桥梁改造工程(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16: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2014年县乡公路桥梁改造工程(二次),已由豫发改投资[2014]14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许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省补+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通许县2014年县乡公路桥梁改造工程(二次)
2、招标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5)044号
3、工程地点:通许县境内
4、建设内容:桥涵工程
5、工程总投资:人民币约100万元
6、计划工期:施工合同段90 日历天
7、工程质量:合格
二、标段划分情况: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第二标段:TXQ2014-12(胡寨南桥)
三、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为各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拟派项目经理(不含临时)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业绩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需提供类似工程施工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业绩至少2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报名和开标时开具日期都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

五、报名资料:
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四项“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对上述标段最多可报一个标段。
5.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7.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9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套;施工图纸另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9:00分。
2、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单位开标时需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视为弃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3503484891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9876700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69378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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