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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林业局黑龙江省塔河县国有林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16: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塔河县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塔河县国有林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塔河县国有林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采购

项目编号:HS-C[2015]公字01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60426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塔河县林业局

地址:塔河县林业局

联系方式:王会研0451-826042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管女士0451-82604260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83号13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编号:HS-C[2015]公字015号

 

“黑龙江省塔河县国有林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采购”  塔河县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  ,由  塔河县林业局  作为采购人,现决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塔河县国有林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采购

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3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4 招标内容:国有林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采购

1.5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1.6 供 货 期: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供货

1.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包

第一包:指挥车、运兵车、机具运输车、消防车、宣传车采购

第二包:瞭望监测设备、宣教设备、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二、资质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资质和业绩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并有招标产品经销许可的供应商;

(二)具有同类产品相关业绩;

(三)潜在供应商应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项目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四)第一包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以上资质,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三级以上资质及安防资质证书二级以上资质;

(五)投标的产品应通过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认证,具有证明产品质量的证书及各类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若不是设备制造厂商,为保障原装产品质量,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证明书原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报名时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证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安防资质证书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采购人:塔河县林业局

联   系   人:王会研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83号13层

联系人:管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604260

 

日    期: 2015年9月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质和业绩要求:(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并有招标产品经销许可的供应商;(二)具有同类产品相关业绩;(三)潜在供应商应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项目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四)第一包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以上资质,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三级以上资质及安防资质证书二级以上资质;(五)投标的产品应通过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认证,具有证明产品质量的证书及各类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若不是设备制造厂商,为保障原装产品质量,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证明书原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2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83号13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同时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83号1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国家及主管部门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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