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相关服务及设备采购(GXZC2015-G3-0259-NNHD重AC)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7020010)批准,现就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相关服务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相关服务及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3-0259-NNHD(重AC)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A分标:广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技术开发服务采购1项;B分标:广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可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中B分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第三方软件测评资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计量认证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三方软件测评CMA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日至 2015年9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1-5885129。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28000元整;B分标:12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24日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24日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9月24日9时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信息咨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 楠 联系电话:0771-5307301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项目负责人:覃国腰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购买标书联系人: 刘 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5885129 (Fax)。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