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辽阳市首山新城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辽阳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国内公开招标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辽阳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 招标内容: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项目完成时间:二0一五年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 招标人:辽阳市首山新城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递交方式:现金、转账支票或电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三)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从2015年9月2日起至9月10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节假日休息),接受各拟投标人的报名,同时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0元,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20元人民币。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房间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合格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登记备案,供应商(投标人)在报名时时应携带如下资料,(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5年9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
3.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4.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阳市首山新城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19-797737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徐佳
联系电话:024-23384545-801 传真:024-23384545-808
Email地址:lngcgjc@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邮编:110005
所有款项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帐号:06135601040003330
二O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