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民兵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潢川县民兵路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民兵路道路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潢川县民兵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潢川县民兵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民兵路道路工程;
2.2 招标编号:潢公采(2015)038号
2.3 建设地点:潢川县境内;
2.4 工期要求: 114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原潢川县武装部东,北起三环路以南,南至内环路以北,道路全长711米,宽32米,混凝土结构,含绿化、通信及电力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劳务合同且为本单位在保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及可查询方式),具有2012年9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4 投标人2012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5年 9 月2 日-2015年 9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4.2投标人报名时拟任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到场(项目经理必须是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类似业绩、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时间以报名期间前二个月内)。(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图纸500元/标,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9月23号9:30分。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民兵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18877
地址:潢川县三环路春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18503766560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