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开平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就“开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开平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开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开平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服务招标(招标编号:KPCG2015-115)。
2、用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3、简要技术要求:开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开平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完工期:2016年1月底前完成开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开平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业务范围包括相关规划咨询服务),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自行支付邮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核对。我中心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两项的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9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许志华/黄兢文
联系电话:0750-2266275/0750-3503824
传真:0750-2277110/0750-3503827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