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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装备采购项目(包1)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09: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DXMGL-2015-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强、芦美玉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88355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6号

联系方式:朱晓哲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431-8688355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原路12号B座2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LDXMGL-2015-010

1.招标条件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LDXMGL-2015-010的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装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

2.1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技术参数

包1

轮式装甲广播车

1辆

101

车辆乘员数:7人;最大装载质量:1500kg;最高车速:100km/h;广播声距2km;4.5L柴油发动机等。

包2

客车

1辆

60

座位数:20座;发动机:4.0L汽油发动机。

2.2 用途:用于警务模式转型升级。

2.3供货期: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交货;包2: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

2.4供货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6号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3申请参与包1的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改装生产资质或军工产品生产资质。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2日~2015年99(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包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包1售价为 500 元/套,包2售价为 300 元/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9 月 229:30,地点为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长春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单位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6号

联 系 人:朱晓哲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原路12号B座212室

联   系   人:夏强、芦美玉

电        话:0431-86883552

2015年9月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改装生产资质或军工产品生产资质。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2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原路12号B座2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包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9日 09:29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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