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文化广播站电子设备、秧歌服、扇子、手绢、太极服、广场舞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丰县文化广播站的委托,对东丰县文化广播站电子设备、秧歌服、扇子、手绢、太极服、广场舞服采购项目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丰县文化广播站电子设备、秧歌服、扇子、手绢、太极服、广场舞服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DC2015-012
任务通知书编号:2015-212
三、货物需求: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简要说明
4.1第一包电子设备总投资额:37.36万元 ,第二包秧歌服、扇子、手绢、太极服、广场舞服总投资额:37.9576万元(超出此预算价,投标无效)第二包需提供样品(秧歌服、扇子、手绢、太极服、广场舞服),不提供样品投标无效。
4.2交货地点:东丰县西城区体育场
4.3供货期:第一包电子设备:签订采购合同后15日内(含)交货,包括安装调试。
第二包秧歌服、扇子、手绢、太极服、广场舞服15日内(含)交货。
4.4质保期:
第一包电子设备:自买卖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的更换缺陷部件和维护。
第二包秧歌服、扇子、手绢、太极服、广场舞服买卖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卖方无条件更换。
4.5售货服务要求:
1、本地设有服务机构。
2、报修后,立即答复,当天内到达现场维修,疑难故障三天内修复,质量问题予以更换。
4.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95%,剩余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
2、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企业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
3、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2015年9月21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7500元, 第二包:7600元。
提交方式:转账、银行汇票。在2015年9月21日13:00时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以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为准。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支行
户 名: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2001637038055005818
七、领取招标文件的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五本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应提供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对该货物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始时间:
2015年9月24日下午13:0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文化广播站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3843724165
地 址:东丰县
招标代理机构: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地 址:东丰县政府一楼西侧采购科
电 话:0437-655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