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吉财采X[20150818]—80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投资比例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食堂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项目实施地点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控制价299.4058万元,财政拨款,投资比例政府投资100%;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原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满足吉建招〔2015〕4号文件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8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李处长
联系电话:0431-85374830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闫琦、蔡男男
电 话:0431-811507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