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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演示与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基地及教师发展中心改造及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09: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演示与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基地及教师发展中心改造及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演示与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基地及教师发展中心改造及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HTZB2015-7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431-850990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先生0431-879337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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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演示与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基地及教师发展中心改造及装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国拨,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1)演示及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基地改造装修;(2)教师发展中心改造装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大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3 工期要求:41天(2015年9月26日—2015年11月6日)。

2.4 招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格139.4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5.0万元,列入投标报价。

2.5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201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2014)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922900分,

地点:长春市长客宾馆6楼会议室(西安大路与铁西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地    址: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邮政编码: 130062     传  真:0431-87910195

项目负责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201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2014)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2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长客宾馆6楼会议室(西安大路与铁西街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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