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2央赣线日照潍坊界至西湖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S222央赣线日照潍坊界至西湖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2央赣线日照潍坊界至西湖段改建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鲁交规划[2014]4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及地方配套,勘察设计费由市县财政承担,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日照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Ⅱ。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222央赣线日照潍坊界至西湖段改建工程起于日照潍坊界,接S222央赣线潍坊段,经高泽镇东,下穿胶新铁路,经秦家村东、海眼口村东、黄山村西、山阳乡西,挪庄村北、路家沟村东、宅客村西、石旺沟村东、徐家洼村西,止于东港区西湖镇圈村河北,接S222央赣线和S335石兖线。
路线全长48.5公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B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招标内容包括全部工程 (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管理养护设施等)的勘察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技术规范、概预算文件编制,涉及铁路、管线、管道及河道等专项设计委托及协调工作,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等全部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120日历日。
后续服务: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具有2个一级公路及以上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织结构、仪器设备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企业联合具备公路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企业。
3.2.2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企业为牵头人。
3.2.3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
3.2.4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02日至09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23日上午08:30至9:00,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三楼第一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山东经济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照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日照市烟台路7号
联系人:姚学亮
电 话:0633-877730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系人:邵珠华 戴世东
电 话:0633-8788369
传 真:0633-8165369
二○一五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