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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交通运输局阜宁通用机场选址阶段飞行程序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1 17: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招标人阜宁县交通运输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通用机场选址阶段飞行程序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通用机场选址阶段飞行程序设计

2、项目概况:进一步发展阜宁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阜宁的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发改委和省交通运输厅苏发改设施发[2015]95号文件精神,阜宁在“十二五”至2030年期间规划、建设一个A类通用机场。目前选址报告已完成,初步确定吴滩、新沟、三灶三个场址作为备用选址,本次招标主要为阜宁通用机场三个备选场飞行程序设计招标,设计采购预算价为66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本次采购项目分个标段,具体发包范围、内容及采购预算价如下:

阜宁通用机场选址阶段飞行程序设计,采购预算价66万元

主要内容为:阜宁通用机场三个备选场址飞行程序设计的资料准备与收集、净空分析和障碍物评估、空域分析、气象分析、综合分析等一切相关工作,并提交设计文本且文本经民航华东局审查合格。本次采购服务分一个标段。

4、设计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投标人达到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制定的必要条件和标准,并获得传统或基于性能的导航(PBN)仪表飞行程序设计认可;

4、投标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投标人具有国内2B及以上机场的飞行程序设计业绩,并提供国内2B及以上机场的飞行程序设计业绩的合同等

6、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20154月至20156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上述3个月养老保险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缴纳,且无欠费】;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9、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91日至201598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特别提醒:

1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在上述时间内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0515-89791601)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1)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92515:3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92515:3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设计文件提交后1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80%;设计文件经民航华东局审查通过后10日内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陈翠霞  刘永            联系电话:0515-87213871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跃进花苑东门向南20

联系人:曹力       联系电话:18021800138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五 年 九 月一 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通用机场选址阶段飞行程序设计投标的函

致:阜宁县交通运输局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5]75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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