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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便携式监测测向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1 20: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无线电监测站委托,就购置便携式监测测向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购置便携式监测测向系统项目
二、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375
招标单位:河南省无线电监测站
三、招标项目要求简要说明:
(购置便携式监测测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投标;
2.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设备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5.投标人为非制造生产商的,须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如果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主要部件为进口产品,要求提供产品在国外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5年9月2日起,至2015年9月9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一部
详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190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本项目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传真:0371-69092157
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非制造生产商的须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果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主要部件为进口产品,要求提供产品在国外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并保留一套装订好的复印件(复印件的每一页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科
电话:0371-63911057 传真:0371-69092157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6517 6010 1548 0000 1876
请汇款保证金时务必标注:省无线电监测站便携式项目保证金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1-6391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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