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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玉林市兴业县高峰镇高峰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编号XYCG2015810)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1 21: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兴业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委托,拟对玉林市兴业县高峰镇高峰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玉林市兴业县高峰镇高峰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玉林市兴业县高峰村、芦塘村、新李村

  项目编号:XYCG2015810

  建设规模:638.2352公顷

  项目投资:约1399.3967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资金

  要求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以图纸设计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果投标人是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 号)、《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 土资发〔2012〕117 号)、《关于印发 2013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 号)、《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文件中确认的施工单位名单范围内的投标单位则优先考虑选择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 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投标。

  3、近三年工作中无不良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单位可以多次投标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各项目,但中标不得超过两个项目,且每一个项目必须有独立的与其他项目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投标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黄工、马工、彭工,联系电话:0771-5539841、5501607、5678542。

  2、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印刷费¥1000元,售后不退。

  4、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6605

  报名所需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携带下列证件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2015年最近一个季度的职工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身份证原件和2015年最近一个季度的职工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外地企业驻桂来邕登记备案证明材料(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59月21日 10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淑源    联 系 人:谢继中

  电 话:0775-3772454电 话:0771-2115807

  传 真:0775-3768667传 真:0771-2115804

  地 址:兴业县兴业大道137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临街商

  铺C座2楼

  七、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上发布。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兴业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3765088。

  招标人:兴业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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