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路灯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采购人: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3599972188
2、招标编号:FYZB-B1-2015035(2015长乐财购计112号)
3、货物名称、数量及预算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品目单价 | 是否进口论证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项目预算价 |
包1 | 包1-1 | 单臂路灯(250w) | 28套 | ¥3800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人民币伍拾柒万捌仟贰佰柒拾叁元整(¥578273) |
包1-2 | 双臂路灯(250W+150W) | 20套 | ¥6500 | |||||
包1-3 | 中杆灯 (3火 3*250w) | 4套 | ¥8800 | |||||
包1-4 | 欧式箱式路灯变 | 2台 | ¥92000 | |||||
包1-5 | 电缆YJV22-0.6/1KV-3*25+1*16 | 1985米 | ¥61.8 |
4、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本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则无需);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当年新成立企业不需提供);如无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的,请提供上个月的财务报表。
(6)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12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人所投电缆生产厂家须具有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5.5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日起至2015年9月16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招标文件(文本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7、 投标截标时间:2015年9月23日09: 00
8、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3日09:00
8、开标、评标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6号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1—83569185 83569183 83569369(传真)
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673581399610001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