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加油(气)站管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局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 0814-15021056(批复号:2015年榕财采计[209]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数量 | 用途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福州市加油(气)站视频监控系统 | 视频监控 | 1项 | 视频 监控 | 含流媒体服务器、存储管理服务器、视频接入网关(64路转码)、卡口接入服务器、全文检索服务器、图片存储阵列、企业级硬盘、平台接入授权扩容、流媒体服务模块、存储管理服务模块、卡口接入服务模块、全文检索服务模块等 |
2 | 线路当年租赁服务 | 线路租赁 | 77条线路 | 线路 租赁 | 含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闽侯每个加油站提供1条20M 专线 |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包1 :156.58万元; 包2 :73.9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 1日上午9:00至2015年9月2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6.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投标人无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免费直接从《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
7.供应商资质要求:
7.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上级集团法人授权的省内经营分支机构均可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7.1.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1.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1.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2.投标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人代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3.提供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6.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副本中)。
7.7.合同包1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8、合同包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的资质证书。(投标人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9、合同包2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上级集团应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运营商参与投标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影印件);或者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上级集团从事建设、管理、经营、维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业务。同时具有为系统整体租赁及运行的光纤资源。(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上级集团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7.10. 所投产品如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7.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4日 9:45 (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4日 9:45 (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 采购人名称: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林警官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0591-87026665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19863
传真:0591-87767987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