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商城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商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商城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商城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商财采招字(2015)-4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商城县;
2.2 采购内容:办案中心审讯录像系统、拘留所安防监控系统、公安业务装备(警械、防护类)、商城县110接处警及网络设备、刑侦类等;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质保期:1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第一标段:办案中心审讯录像系统;
第二标段:拘留所安防监控系统;
第三标段:公安业务装备(警械、防护类);
第四标段:商城县110接处警及网络设备
第五标段:刑侦类。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3.4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所投货物的生产许可证或相关批件;
一标段: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主要产品(审讯主机、高清特写摄像机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二标段: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主要产品(摄像机设备、监控中心机房设备、监控中心、分控中心其他设备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三标段:1.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并提供省级公安部门出具的警用装备销售批复或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防弹衣、防弹头盔、防爆毯、电子擒拿手套、防爆盾牌、防弹盾牌、催泪喷射枪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及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四标段: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主要产品(数字程控排队调度机、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软件、网络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网络设备提供能与市局网络设备统一网管的证明文件。
五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内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或入围公安警用装备产品信息库并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主要产品(五联检测盒、微光及红外夜视取证设备、远距离超星光监控记录系统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时间在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 9月 1日至2015年9 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所投标段所需的授权书原件及其资质要求原件。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 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5年9 月21 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城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5585906 1850376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