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村镇及校园亮化路灯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村镇及校园亮化路灯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村镇及校园亮化路灯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BFHJ-HSB2015082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辉 张鹏
项目联系电话:0951-51123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蒲海霞 联系电话:189953988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辉 张鹏 0951-5112357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安装6米高杆单臂、双臂太阳能路灯共413盏,单臂太阳能路灯393盏、双臂20盏。其中:新庄集乡50盏,红寺堡镇99盏,柳泉乡51盏,大河乡63盏,各学校共150盏。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 (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若法人投标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等相关能力(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在当地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五)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最近一期完税证明文件; (六)由建设单位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七)所提供设备必须经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许可生产,产品质量达到合格; (八)投标企业在违规期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行为,如提前未告知,相关单位将作为欺诈行为处理。对于中标行为,不认可; (九)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 投标人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十一)投标人须提供锂电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包含以下1.要求锂电池太阳能路灯2.锂电池要有独立安装盒3.锂电池必须要储控一体4.要有国家专利证书5.锂电池国家级检验报告6.锂电池要有快充功能7.锂电池要有自动降功率功能(电压下降0.1伏功率自动下降2%)支持365天雨天亮灯8.锂电池产品要求有保险承保。 (十二)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良好;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4.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31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注: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上传营业执照(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查合格后方可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15349551399,联系电话:0951-780519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只接受公司基本户转账或到本公司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账户:
帐户名称: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宁夏银行凤凰支行
账 号:09000140900013004
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应缴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
户 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 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暂不接受网上银行缴纳)(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具体缴纳方式请参考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