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阳县泗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2015年宁阳县泗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5年宁阳县泗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已由泰财农发〔2015〕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37
2.2建设地点:宁阳县泗店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内容为2015年宁阳县泗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项目涉及宁阳县泗店镇。
2.4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63.9万元。
本次招标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山东省水利厅颁发的诚信管理手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险证明,且报名与投标时需为同一名项目经理);
3.2近三年内有过类似施工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水利厅诚信管理手册)、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鲁备案证明、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项目负责人材料一经提交,未经采购监管科备案不得擅自更换)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授权书及相关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4.4联系人:刘斌 徐杰 联系电话:0538-563702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宁阳县泗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宁阳县泗店镇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三合村东路北老营房院内
邮 编:271400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刘镇长 联 系 人:李维霄
电 话:0538-2065578 电 话:0538-6638015
传 真:0538-2065578 传 真:0538-8912668
电子邮件:nysdnb@163.com 电子邮件:taiantongli@163.com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