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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弘农涧河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1 16: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灵宝市弘农涧河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进行三次公开招标,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宝市弘农涧河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2.3、招标编号:FDZB-2015-475;

2.4、质量监控目标:合格

2.5、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6、本次招标范围: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2.7、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监理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企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监理资质(具有重金属污染资格);

3.3、拟担任本项目总监应具有行政部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3.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监理过类似工程,且监理过程中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901日至2015090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2:00,下午14:30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房)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3 报名须知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套并装订成册)

4.3.1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3.3 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在本企业的社保统筹

4.3.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2份;

4.3.5 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出具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人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④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

注: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092109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69629094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323988369、0398-8859666

联系地址: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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