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福州市海域采砂临时用海B3、D3、J1 区块动态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将对下列货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WTZB-2015-82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用途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福州市海域采砂临时用海B3、D3、J1 区块动态监测项目 | 1项 | 海事 | 389.7960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何燕 | 福州市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5、项目联系人:金瑾
联系电话:0591-87616211转802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6@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资格标准: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资格证书。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海洋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9月2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合同包1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合同包2电子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