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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中央投资部分监理服务项目(GXTC-1501048)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1 14: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的委托就“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中央投资部分监理服务项目”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GXTC-1501048

二、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中央投资部分监理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全国30个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地税单位的硬件、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应用系统需求开发与优化、工程在实施范围内的推广工作及其他具有实施性质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协助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涉及法律层面的事项提供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监理工作职责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税法政策文件的法律顾问服务;安排高级文秘人员组成监理商文秘组,负责各阶段监理工作情况汇报和临时紧急情况报告,完成具有较高质量的监理项目报告等。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633万元。

五、分包及中标原则

该项目不分包,由综合评标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项目拟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单位为投标人。因本项目采购内容是对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建设的监理服务,故投标人中标本项目后,不得再参与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应为《中央国家机关2013-2014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定点招标项目中标公告》确定的定点监理服务商。

4、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7、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5年91日至20159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周末休息日除外),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本。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招标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编:100044

  人:何佳、靳照亮 

    话:010-88354433转753、345

    真:010-88356025

收款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  行  行 号:302100011251

汇  入  城 市:北京市

采购人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联 系 人: 周彬 王德香

电    话: 010-6341046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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