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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国道G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社会资本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1 12: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国道G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豫发改基础[2015]272号文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河南省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国道G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社会资本采购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采购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15-4

2.4项目概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期3年、运营期30

3.2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39.14亿元,其中申请国内银行贷款29.3亿元,其余部分9.84亿元自筹作为资本金,其中60%5.9亿元为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40%3.94亿元由社会资本方自筹出资

3.3项目规模:项目路线全长26.4公里,其中焦作市境20.4公里,郑州市境6公里。焦作市境北岸接线长13.72公里,黄河特大桥桥长10.567公里,郑州市境南岸接线长2.113公里。项目拟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拟定为33.5

3.4项目地点:国道G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项目起于郑焦晋高速与塔南路(原省道S235)相连的焦作南互通立交,跨黄河后与省道S312(沿黄快速通道)相交,并与同期建设的沿黄快速通道至连霍高速线路衔接。项目北段属省道S234,南段是国道G234的重要组成部分

3.5运作模式:BOT

3.6其他采购需求: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河南省人民政府省级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审查。

4.3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企业经审计总资产不少于6亿元,净资产额不少于5.5亿元(以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以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4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4.1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4.4.2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纳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必须提交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否则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4.3其他要求:本项目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及主要设备材料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因此不对社会资本方是否具备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资质进行要求

4.5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6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6.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

4.6.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6.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采购人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标准

4.6.6其它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59120159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农业路72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等,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92393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财政厅官网PPP专栏》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10.2财政部门审查验证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定意见。

10.4项目建议书批复。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6

  编: 450016

联系人:谢冬歌

  话: 0371-87166228

  真: 0371-8716619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企中心B座三楼东

  编: 450002

联系人:冯军立     付桂梅

  话:0371-6913199169131989

  真:0371-6913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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