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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街街道办事处春风小区11号楼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1 11: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风小区11号楼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牛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春风小区11号楼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北京市春风小区

2.3投资额:72万元

2.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春风小区11号楼周边环境整治。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20150928,计划竣工20151111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需要具备外地施工企业进京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项目经理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申请报名

凡有意者,请于20150901日至2015090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在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三层311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0901日至 2015 090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三层311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或转账支票,金额为万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09221400分,地点为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三层316

6.2 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财政网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牛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三层311   

联系人:王妍、薛雨

电话:  010-67136191—212/251     

传真:  010-67173415                      

电子邮件:wgzhaobiao@bjweigong.cn

开户银行: 建行天坛支行

账号: 11001014800059261658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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