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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妇幼保健院有创呼吸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1 09: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大理市妇幼保健院有创呼吸机设备采购,该项目已由大理市财政局批准为公开招标,采购人为大理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
2.1项目名称:大理市妇幼保健院有创呼吸机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诚CG2015-8-13
2.3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详细说明
1
有创呼吸机
1台
具体参数和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如供应商不是生产厂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3.2 申请人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如果所投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
3.3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加投标;
3.4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在云南省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且需在投标文件内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请于2015 9 1 日 起至2015 9 8 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大理市下关龙溪路艺海天成A单元13楼10号(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寄送;
3)报名时除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制造商(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7、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8、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23 日下午14:3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理市妇幼保健院
办公地址:大理市下关人民南路7号
联系人:杨映红
联系电话:0872-212576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理市下关龙溪路艺海天成A单元13楼10号
联系人:丁雪琼
联系电话:0872-8889970
 
日期:2015 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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