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斗门分局巡警大队办公楼(原第三看守所)及分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斗门分局巡警大队办公楼(原第三看守所)及分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斗门分局巡警大队办公楼(原第三看守所)及分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编号:44040120150831588SG、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611]-3543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工期
1.项目名称:斗门分局巡警大队办公楼(原第三看守所)及分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
2.项目内容:斗门分局巡警大队办公楼(原第三看守所)及分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L型栋工程、厨房区域工程、房门五金洁具工程、加固部分和45平方会议室音响工程。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贰仟捌佰陆拾元柒角叁分(¥492,860.73元)。
4.报价上限:¥281408.81元。
5. 工期:3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同时具有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颁发的“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 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广东省内装修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装修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由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管理手册可以代替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声频工程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音频设计工程师》资格认证或持有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或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单位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以具有装饰装修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 ■装饰装修企业若为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装饰装修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议程安排表》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pinfo.com.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http://www.gdgpo.gov.cn/gdgpmsPortal/jsp/stockArticle.jsp)
■珠海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文军 联系电话:0756-864598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邮编:519100
联系人:吴颖斌
联系电话:0756-5556578 传真:0756-5556578
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