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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巩义市人民法院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1 09: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67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人民法院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2014-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编号:巩财代【201567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内容:业务装备采购(虚拟化管理服务器服务器虚拟化机群、计算机桌面终端、服务器、增强型千兆以太交换机、兆模块、对讲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打印机打印机、传真机、触摸屏、控制电脑、彩色Led屏、身份证识别器、摄像镜头及配件、远程提迅用音箱与调音台、摄像专用三角架、喷墨打印机、摄像机、照像机、执法记录仪、桌面云软件、数据计算机

   2.2 招标数量: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2.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含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套,售后不退

   4.5 其他有关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1201598,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见招标文件

6.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贺先生

  话:0371-64595206

  址:巩义市杜甫路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话:0371-60992507 18638261215 

巩义市人民法院

2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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