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方岗镇中心学校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方岗镇中心学校附属工程已由禹教财【2014】0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招标人为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方岗镇中心学校附属工程;
工程编号:JSGC-F-2015082
工程地点:禹州市方岗镇中心学校院内;
工程概算:约33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的内容;
发包方式:总承包;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施工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施建设工程情况进行查询;
3.4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 9 月 1 日至2015年9 月 8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标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新建后楼中楼922房间)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5. 需提交的资料
5.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4投标企业办公稿纸原件(含法人签字、企业固定电话号码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及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时项目经理已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新建后楼中楼922房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167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监督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4-8111255
2015年 9 月1 日